浙江在线4月1日讯2013年6月21日,毛女士在义乌数码城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,价格为4300元。2014年12月,这台电脑出现死机,无法正常使用,毛女士就拿回商位去维修。
拿回家后不久,电脑又出现同一现象,接连维修了四次,情况也没好转。
毛女士就到商位上要求退货或更换新机,遭到了商家,只好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
前天,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中国小商品城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查,并详细了解了情况。
根据相关,整机在三包有效期内,出现的性能故障时,经过两次修理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,由销售者负责免费调换。
其中,整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,主板、CPU、内存、硬盘等主要部件为二年。
调解人员说,这台电脑已使用一年半时间,消费者毛女士在前几次修理后,没有向售后服务站索要修理记录,无法证明是否是同一部件或主要部件出现的质量事故。
因此,调解人员认为,毛女士提出退货或更换新机的要求为过度,不予支持。
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调解,最终销售方同意适当延长保修期限。无奈,毛女士只能接受。
在此,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购买电脑时,首先要向销售者索要,出现问题维修后,应及时向售后服务站修理记录,以方便提供有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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