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电脑技术,在网络论坛上发布虚假的售物信息,并用软件将自己使用的电话号码改成论坛中介的号码,从而骗得对方汇款1万余元后挥霍。昨天,闵行区法院以诈骗罪,判处未成年人惠鑫(化名)4个月,缓刑4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1992年9月出生的惠鑫来自广东,求学于当地某职业技术学校,学到了一些网络及电脑软件上的“三脚猫”技术,但却被他运用在上。今年2月21日,惠鑫登录某论坛网页,以论坛中介的名义发布了出售索尼数码摄像机的虚假信息。上海市金山的李先生对摄像机有兴趣,开始与惠鑫交谈,之后,还交换了QQ号码。在QQ聊天中,两人讨价还价,惠鑫开价1万余元获得了李先生的认可。至此,李先生对网易仍存有戒心,提出要进一步电话联系的要求。这时,惠鑫利用“三脚猫”技术,通过软件将自己使用的电话号码,为论坛网页上中介的电话号码,并冒充论坛中介与李先生电话联系。这一手段果然赢得了李先生的信任。不日,李先生便将10950元汇到惠鑫提供的账户上。得款后惠鑫挥霍,但好景不长,今年3月17日,他在广东就读学校被机关抓获。
案发后,惠鑫家属帮助退赔给李先生10950元,并取得了李的谅解。法院认为,惠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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