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颈椎腰椎病、视力下降算工伤吗?这5个工伤小知识值得看

类别:电脑技巧 日期:2020-5-13 6:04:16 人气: 来源:

 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难免会因突发事故受工伤,而工伤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认定,企业单位才能进行相应赔偿,那么工伤是怎么样认定的呢?条件有哪些?你知道吗?今天,小编帮你理清楚!

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“事故”,不管伤在身体哪个器官部位,都可以认定为工伤。但是,我国对职业病的范围,有明确的,并不是所有的“工作病”都能算“职业病”。

  2013年国家四部门印发的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中,职业病主要包括:尘肺病、呼吸系统疾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化学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、职业性传染病、职业性肿瘤等。

  因此,上班族常见的腰椎病、腰椎间盘突出、颈椎病、视力下降等疾病,都不在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,即使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些疾病,也不能算“职业病”,不能认定为“工伤”。

  该行为是公司加强员工间相互沟通、增强企业凝聚力,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方式,是与生产经营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的,这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工作安排。参加公司年会并表演节目,是服从公司特殊工作安排的具体体现。同时,表演的舞台当属工作地点,年会期间当属工作时间。

  所以,职工参加单位(包括单位工会、单位认可的兴趣小组等)组织的各种业余文体活动中受伤,都可以认定为工伤。但是,如果是员工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受伤,就不能认定工伤。

  因此,如遇雪天滑,自己摔倒受伤,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,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,是不能认定工伤的。

  梦见找不到回家的路

  进入单位内部范围,还没走到工作岗位,也还没到正点上班时间,在单位内部的道、广场、走廊、楼梯、厕所等地方摔伤,算工伤吗?

  国家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: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的,应该认定为工伤。

  在出差的过程中,因为工作事务,或者正常的个人生活事务,而受到,比如出差在高铁上被开水烫伤,在酒店洗澡摔伤,或在酒店突发心脏病死亡等,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或因工死亡。

  国家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: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“因工死亡”。

  按关法律法规,只有“认定”的工伤,才有保障。发生工伤之后,需要在时间内,由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,才能算“真正的工伤”。

  职工发生事故,所在单位应当30日内,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,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,可以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

  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。

  拿到《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》之后,若受伤严重,例如有骨折、骨裂、缺损、影响正常生理机能等情况,应当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“伤残等级鉴定”。这个流程一般需要2-3个月时间。

 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,第十级为最轻(身体任意部位骨折或骨裂,至少可认定为第十级),第十级伤残待遇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,伤残等级越重,伤残待遇越高。

  拿到了《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》和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”之后,就就到最后一步,只需逐条“算账”即可。阻燃母粒http://1454072.51sole.com,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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